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3-01-12
各有关单位、各位老师:
现就有关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事项通知如下,请各有关单位积极做好项目申报的组织和专家辅导(评审)工作。请各申请人充分利用寒假时间,修改完善申报书,做到精益求精,提高申报质量。
一、项目申请
1.2023年度集中接收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基础科学中心项目、外国学者研究基金项目、数学天元基金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自由申请)和部分联合基金项目等。
2.上述项目类型以外的其他项目,自然科学基金委将另行公布指南。对于随时接收申请的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等,申请人应尽量避开集中接收期提交申请。
二、申请要求
1.申请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177号,以下简称《资金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于2023年1月15日以后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更新个人信息后按照各类型项目申请书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没有系统账号的申请人请向各学院管理员申请开户,管理员名单见附件1。
2.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方式分为包干制和预算制。2023年,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和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等实行经费包干制,申请人在项目申请时无需编制预算。其余类型项目实行预算制,申请人应当按照《资金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根据“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的基本原则,结合项目研究实际需要,认真如实编报项目预算。项目申请中有合作研究单位的,项目申请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主要参与者应当分别编报项目预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项目申请人汇总编制。
3.申请人应提前通过信息系统邀请主要参与者在线填写个人简历,并上传由系统自动生成的主要参与者PDF版个人简历文件。未按要求上传主要参与者简历的将无法提交项目申请。对于个人简历中的代表性论文,应上传公开发表的全文PDF电子版;代表性专著应上传著作封面、摘要、目录、版权页等PDF扫描件。
4.主要参与者中如有申请人所在依托单位以外的人员,其所在境内单位即被视为合作研究单位。合作研究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境外单位不视为合作研究单位。申请人应在线选择或准确填写主要参与者所在单位信息。
5.2023年,对于非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作为申请人申请的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重点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基础科学中心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和重大项目,其研究期限由信息系统结合项目类型自动生成,申请人不可更改。
6.申请人应认真阅读《指南》中限项申请规定。2023年,对于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人员,调整其限项申请规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基础科学中心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部门推荐)与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实施联合限项。具体政策变化请参照《指南》限项申请规定。
7.申请人在提交项目申请前,应就申请材料全部内容征得主要参与者和合作研究单位同意。
8.申请人应确保提供的电子邮箱畅通有效,以便项目评审工作结束后能够及时接收申请项目批准资助通知或不予资助通知,以及专家评审意见的相关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法律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三、重要时间节点
1.预算审核:
①预算编写指导:为了提高编写和审核效率,财务处已对各学院科研财务助理进行培训,编写预算过程中可就相关问题咨询本学院科研财务助理。
②审核时间:2023年2月23日—3月3日,请各学院根据附件2时间安排上传预算审核。
③预算审核方式:网上审核,申请路径为:财务处网页-科研审核-科研项目预算申报(对外)。请注意:经办人提交后,项目负责人需在“我的待办”中点击签名后发送,才能让财务收到审核申请。
④提交预算审核材料:预算表+预算说明书(请尽量放在一个文档发送)。
财务处科研经费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62901965。
2.学校集中申报受理截止时间为:
2023年3月6日16时。
各申请人应在此时间之前按学院要求将申报材料送至所在学院审查。
四、重要说明
1.形式审查明细表:
请申报老师按照《形式审查明细表》(见附件4)自查,本人签字后交所在学院。
2.申请代码:
申请代码已于2021年进行全面调整,不再设置三级申请代码。请申请人认真阅读《指南》和相关通知通告,及时关注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了解相关信息。
3.申报协议:模板见附件5,供申请人参考。
五、材料报送:
学院于2023年3月8日前将《开户登记表》(附件6)、《申请项目汇总表》(附件7)、《形式审查明细表》、《科研项目预算申报审核表》签字盖章后统一交至科技服务大厅,不接受个人提交的申请。
联系电话:62901951(吴老师)、62901115(赵老师)。
附件4: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报书形式审查明细表(全年通用)
附件5: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合作申报协议模板(供参考).doc
科研院科研基地建设办公室 财务处科研经费管理办公室
2023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