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申报2022年度航空科学基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1-16
发布时间:2023-01-16
校内各相关学院、科研机构、科研团队:
2022年度航空科学基金项目指南已下发我校,现将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我校可以申报航空科学基金项目的自由探索类(一般、重点)、专项类(一般、重点、特别重点)和实验室类(一般、重点)。
2、自由探索类一般项目经费规模为15-20万元、重点项目30万元;专项类一般项目20万元、重点项目30万元、特别优秀重点项目50万元;实验室类一般项目15-20万元、重点项目30万元。
3、研究周期2023年3月1日-2025年2月28日,共2年。
自由探索类和专项类指南见附件1-附件3。实验室类指南按要求不能上网,请到学术会议中心一楼大厅查阅纸质版。
二、申报要求
1、项目申请者是项目的实际负责人,项目申请人应在项目全周期内在职。
2、每位申请者限报1项。
3、不接受在研航空基金项目负责人申报。
三、受理方式
申报材料采用航空科学基金管理软件(新版)上报。注意申请书内容不得涉及国家秘密。
请申请人于2023年2月21日18:00前将以下材料:
1、纸质版申请书,双面打印,一式两份(样式见附件5)。
2、非涉密承诺(样式见附件4)一份,项目负责人签字、院系盖章,提交到学术会议中心404室,电子版申请书发至邮箱qchen1024@163.com,逾期不予受理。联合申请项目由申请人(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申报。
每个申请项目按航空基金办公室的要求需缴纳评审费800元,由科研院科技合作处统一收取后,办理汇款、发票领取事宜。
联系人:陈老师
电 话:62904186
邮 箱:qchen1024@163.com
附件1:2022年度航空科学基金指南-自由探索类-公开.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