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19-03-12
校内各相关单位:
2019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项目申报推荐工作已经开始,具体通知请见教育部科技司网站(网址链接)。现将我校申报工作安排如下:
一、推荐方式
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项目分为通用项目和专用项目(专用项目指内容涉及国家秘密的项目),推荐方式采用单位推荐和专家推荐两种方式。我校作为推荐单位可对申报项目进行推荐。
二、申报安排
请拟以我校作为第一完成单位进行单位推荐申报的项目,于04月15日后联系我办分配生成推荐项目的推荐号和校验码,登录“科技评价与评审管理信息系统”填写推荐书和上传相关推荐材料,进行成果登记并与2019年05月26日17:00前完成推荐材料提交工作。
三、推荐材料要求:
教育部2019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需进行网上推荐和书面(报送)推荐。请仔细阅读系统使用说明和各类推荐书填写说明,按要求认真填写。
通用项目联系人:陈大为、朱晓勇
联系电话:62901925、62901126
专用项目申报说明:
1、申报专用项目需承担过军队或国防科工局涉密项目。
2、申报专用项目需在5月1日前完成教育部科技司组织的成果鉴定。(提前与科研院军工办联系,待教育部科技司确定鉴定时间)。
3、申报专用项目需在5月15日前在教育部科技司完成成果登记。
4、专用项目申报材料需在涉密电脑上填写。
专用项目联系人:汪静、汪国林
电话:62901124、62901165
温馨提示:按照学校科技成果管理相关规定,我校作为参与单位(非第一完成单位)的科技奖励项目需经科研院审核后方能进行申报用章。请申报项目的我校牵头完成人提前5个工作日以上,提交科技奖励联合申请审批材料(见附件3)至学术会议中心科技服务大厅,办理相关审核工作。
附件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荐提名2019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doc.docx
附件2:2019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推荐工作手册.docx
科研院科研基地建设办公室
2019年0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