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1-08-16
各有关单位、各位老师:
合肥市科技局发布《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合肥市关键共性技术研发和重大科技成果工程化项目申报的通知》(原文链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本次申报项目类别有关键共性技术研发项目、对外合作研发项目、重大科技成果工程化项目和医疗卫生项目。根据通知要求,我校可限额推荐1个对外合作研发项目,其他类型项目我校可参与申报。具体要求见原通知。
1、对外合作研发项目
支持企业单位与长三角城市群、长江中游城市群、长江经济带、粤港澳大湾区、京津冀、合肥都市圈等区域,以及“一带一路”沿线及欧美等国家、地区的高校、科研院所、技术领先企业开展产学研合作,提升创新能力,对科技合作研发项目,择优给予资金支持。
2、申报条件:
(1)申报主体为我市与长三角城市群、长江中游城市群、长江经济带、粤港澳大湾区、京津冀、合肥都市圈等区域,以及“一带一路”沿线及欧美等国家、地区的高校、科研院所、技术领先企业开展产学研合作的企事业单位。
(2)合作项目对提升我市创新能力有推动作用,申报书中有知识产权等创新量化合作成果目标。
(3)项目有合作协议,合作方有明确任务分工。
3、申报材料:
(1)项目申报书
(2)项目绩效目标承诺书
(3)产学研合作协议及其他证明材料
(4)单位和项目负责人相关资质证明、近三年科技研发活动及成果、经审计的近3个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现金流量表)和所得税年度申报表等证明附件材料。
二、支持方式和强度
1、医疗卫生项目、关键共性技术研发项目中的农业项目支持金额按100万元/项、50万元/项两档予以支持,其它项目均按100万元/项予以支持。
2、项目总投入中企业投入不低于60%,市财政投入不高于40%。财政资助经费立项后一次性拨付。
3、项目立项后,若市财政资助资金少于申请额度,差额部分由申报单位自筹解决(建议与有关企业联合申报);若无法解决,自愿放弃立项资格。
三、申报条件和要求
1、申报单位无征信不良记录(须在附件材料中提供在“信用中国”、“信用安徽”、“信用合肥”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四个官方平台的征信查询报告或截图),无知识产权纠纷。
2、每个单位限报1个项目。同一项目当年通过其它渠道已申请或已获得财政资金支持的,不得重复申报。
3、申报单位不得存在以下情况:承担市自主创新政策“借转补”项目逾期未结题验收;申报截止日期前2年内有撤销、不通过验收项目。
4、项目负责人应为申报单位在职或聘用人员(聘用人员需与单位签订正式聘用合同,且在项目承担单位从事研发工作时间每年不少于6个月);具有领导和组织开展创新性研究的能力,保证有足够时间投入研究工作,科研及社会信用记录良好;没有主持在研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7周岁(按申报截止日计算);超过57周岁的,申报单位需出具其能完成项目实施的承诺函(如返聘、延迟退休等)。
5、项目申报单位须有一定的研发投入。
6、项目申报单位严格按照《合肥市市级财政科技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合财教〔2017〕979号)规定编制项目经费预算和管理使用经费(见附件4),项目一经批准立项,技术和经济指标原则上不予调整。(经费预算编制可参考附件5中相关规定)
7、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为2年(原则上为2021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
四、申报程序和材料报送
1、拟牵头申报对外合作研发项目的老师请于8月21日上午9点至下午17时之间将申报书、合作协议及其他证明材料交到科技服务大厅,申报信息简表(附件3)和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邮箱kyyzrb@hfut.edu.cn。逾期不予受理。学校将组织专家遴选,择优推荐。
2、我校推荐项目的经费预算需经校“信息门户-科研审核-项目预算申请”系统提交申请并上传申报书中预算表,(特别提醒:预算审核通过前不要在申报系统里提交)。预算审核后,下载打印预算审批表交至科技服务大厅。项目申报书于8月28日17时前在申报系统提交。
3、网上申报: 申报单位登录合肥市产业政策管理信息系统( http://61.133.142.83/hfczxm/public/cyzcw/login ) 和合肥科技服务信息平台(http://stmis.hfkczx.com/)分别进行申报。(可在合肥科技服务信息平台完成申报后,导出完整的项目申报材料,进入合肥市产业政策管理信息系统上传)。
步骤:在合肥科技服务信息平台选择“前补助”—“对外科技合作项目”进入申报,跳转至安徽省政务服务网认证登录(选择法人用户登录),进入系统后选择项目管理模块进行填报(可在门户首页点击“操作说明”,下载系统使用指南指导填报);在网上提交真实、完整的申报材料,并关注初审意见,在属地科技局从合肥科技服务信息平台完成审核后,在线导出项目申报书及相关附件材料,一并装订成册(一式2份),于8月30日上午11时之前交学术会议中心一楼科技服务大厅办理用章事宜。
4、参与外单位项目申报
请参与人填写《参与申报外单位合肥市科技计划项目声明》(见附件7),参与人本人签字确认。携带项目申报材料至科技服务大厅办理用章手续,其中学校留存一份申报材料。
五、联系电话
科技局对外合作研发项目咨询电话:
资配处:63538652
创发处:李文昕 联系电话:63538659
包河区科技局:薛浩然 电话:63357121
科研院科研基地建设办公室(自然科学项目)联系电话:62901951(吴老师)、62901115(赵老师)
附件1:2021年合肥市关键共性技术研发和重大科技成果工程化项目申报指南.doc
附件5:参考资料: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预算编制的有关规定.docx
科研院科研基地建设办公室
2021年8月16日